# 9 特殊业务申请
# 9.1 产品分红流程
# 业务场景
产品分红是基于产品运作的需要及产品合同的约定,管理人向投资者进行收益分配。如产品合同约定分红时触发业绩报酬的计提,还会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计提业绩报酬。
【分红相关日期字段说明】
收益分配基准日—以该日基金资产计算可用于收益分配的金额。
登记日—该日实际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可参与基金收益分配。
除权日—该日依据收益分配金额,对基金单位净值进行调整。
红利发放日—该日向基金持有人拨付红利款项。
红利转投日—该日基金持有人所持基金分得的现金红利自动申请转为持有该基金份额。
业绩报酬基准日—以该日净值水位,计算分红所需计提的业绩报酬。
# 办理流程
1、提交分红流程
管理人登录管理人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分红、清盘、折算】-【发起分红申请】,选择产品名称、分红登记日/除权日、分红基准日、分红方式、分红模式、业绩报酬类型,现金红利发放日和红利再投确认日系统会自动计算,生成分红公告并盖章上传;
【分红相关字段说明】
分红类型—根据产品合同条款匹配,若需要修改需要签署补充协议修改相关条款。
(1)财产分配:本私募基金可供分配财产为截至财产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财产。
(2)收益分配:本私募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3)分红模式—选“总额分红”则“分红金额”填此次分红总金额(含业绩报酬);选“单位分红”则“分红金额”填此次分红每单位份额分红金额(含业绩报酬);选“按单位净值分到固定值分红”则“分红除权后单位净值固定值”填此次分红除权后产品希望到的单位净值,该单位净值需小于分红登记日/除权日分红前的单位净值,如分红登记日除权后实际无法分到该值分红流程会被驳回。
(5)分红方式—如选择“现金分红”则此次分红所有投资者均按现金分红处理,跟投资者在系统登记的分红方式无关;如选择“投资者意愿”则此次分红根据每个投资者在系统登记的分红方式(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进行分红处理,分红登记日之前发起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才有效!
【分红业绩报酬试算说明】
分红模式选择总额分红和单位分红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每位投资人的分配金额和业绩报酬金额的试算,试算结果是依据流程中填写的分红要素、试算时点的投资者份额、试算时点最新累计净值(管理人也可填入预估的累计净值)进行试算,仅供参考。
分红模式选择分红除权后单位净值固定值的情况下,因最终分红金额未知,只可对产品业绩报酬总金额进行试算,试算结果是依据流程中填写分红要素、试算时点的投资者份额、试算时点最新累计净值(管理人也可填入预估的累计净值)进行试算,仅供参考。
2、受理分红申请
我部收到管理人分红申请后,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分红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管理人服务平台分红流程会显示结束,相关岗位会对此次分红申请进行财务处理;
3、分红公告向投资者披露
管理人在提交分红流程生成的分红公告在流程完成后可用于向基金投资者披露;
4、查询分红确认数据
分红数据确认日(一般是权益登记日后一个工作日),我部会将分红确认数据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预留邮箱,也可登录管理人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分红信息查询】界面查询分红确认数据。
5、分红划款指令(现金分红模式)
红利发放日,管理人业务经办和管理人业务复核登录管理人服务平台。【托管户划款】-【待办指令处理】管理人业务复核处理分红款托管转募集指令;【募集户划款】-【募集户划款处理】管理人业务经办和管理人业务复核处理募集转投资者指令。
# 注意事项
1、分红基准日与分红登记日直接间隔不能超过五个工作日;
2、红利发放日,如因资金不足等原因最晚不得晚于分红登记日后7个工作日;
3、申购确认日为分红登记日的份额可参与分红,赎回确认日为分红登记日的份额不参与分红,近期申购的投资者可能会分掉申购的本金;
4、整体法计提业绩报酬的基金业绩报酬是由基金资产直接承担,故分红金额即为投资者实际收到的红利金额;单个投资者单笔计算业绩报酬的基金,业绩报酬由单个投资者承担,并从每笔分红款中扣除,所以投资者实际收到的红利金额并非根据分红公告计算之金额;
5、如分红提取的业绩报酬占分红总金额比例超过60%,有可能被合规驳回;
6、整体法计提业绩报酬的产品和分类产品具体分红金额须在平台提交选好分红要素提交流程至我部,由我部计算好分红金额推送至【待办任务】再提交分红流程;
7、分红方式选择“投资者意愿”,所有投资者的分红款发放方式按照【直销管理】-【客户交易管理】-【日常交易管理】-【设置分红方式】中登记的当前分红方式发放;
8、有限合伙基金目前暂不支持线上提交分红申请,需发送分红申请邮件至xzyyfw@xyzq.com.cn。
# 办理时效
管理人服务平台7*24小时支持办理,流程审核在我部收到业务流程一个工作日内处理。
# 联系电话与邮箱
95562转6
xzyyfw@xyzq.com.cn
# 相关附件
无
# 9.2 产品清盘管理
# 业务场景
基金清算是指基金出现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情形后,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若基金清算情况未满足合同约定,请重新选择其他情形或者在满足条件后发起清盘流程。
# 办理流程
1、提交清盘流程
管理人登录管理人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分红、清盘、折算】-【清盘流程记录】-【发起清盘申请】,选择产品名称、清盘原因、清盘日期、清盘终止日变现情况等清盘要素发起流程,后续流程见下文“线上清盘”;非我司托管外包或募集监督不在我司的产品需管理人发送产品清盘申请邮件至xzyyfw@xyzq.com.cn和xztgfw@xyzq.com.cn,我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和基金运作情况,选择清算情形,后续流程见下文“线下清盘”。
2、线上清盘:管理人平台发起清盘流程后我部会根据清盘申请确认清盘预留费用及清盘要素发送管理人确认,当清盘流程展示为管理人确认,管理人需在【运营管理】-【分红、清盘、折算】-【清盘流程记录】-【处理】核对清盘要素无误后确认;线下清盘:若是邮件申请的清盘产品我部以清盘产品持仓变现及变现资金全部转入托管户当天为清算日制作清盘计划表发送至清盘产品联系人邮箱。管理人确认用印后将清盘计划表邮件回复我部。
3、我部收到平台确认或用印清盘计划表后开始制作清盘报告,清盘报告制作时间约2个工作日;
4、线上清盘:我部将清盘报告推送到平台后短信通知清盘联系人,当清盘流程展示为清盘报告用印时,管理人需在【运营管理】-【分红、清盘、折算】-【清盘流程记录】-【处理】下载清盘报告托管外包用印版,加盖管理人公章和骑缝章后上传提交; 线下清盘:我部将清盘报告发送至清盘产品联系人邮箱,管理人将确认用印的清盘报告邮件回复我部。
5、如果清盘报告用印材料为15点前回复我部会在下1个工作日发送划款指令,否则为下2个工作日发送划款指令。直销客户到账时间正常为募集户划款当日,代销客户到账时间视代销机构而定;
6、清盘款划款后3个工作日内我部会发送清算监测表、投资者份额明细表和清盘产品基金业协会清算操作指引至清盘联系人邮箱,管理人自行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系统完成产品清算报备;线上清盘:当清盘流程展示为清盘备案材料下载时,管理人通过管理人平台【运营管理】-【分红、清盘、折算】-【清盘流程记录】-【处理】下载上述材料并提交进入下一步骤。线下清盘:我部会发送相关材料至清盘联系人邮箱。
7、产品清盘后管理人应尽快完成证券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托管账户的销户工作,附相关账户销户操作指引:
①管理人需前往开户证券/期货营业部办理证券/期货资金账户、期权资金账户、融资融券资金账户的结清、账户销户业务,建议优先注销期货账户,再注销证券账户。证券账户(股东卡)由券商营业部代为销户,无主股卡(未关联资金账户)及一码通账户可在任一营业部销户,需在基金终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账户销户完成后,线上清盘:平台清盘流程展示为托管户销户申请时,管理人通过管理人平台【运营管理】-【分红、清盘、折算】-【清盘流程记录】-【处理】通知我部;线下清盘:邮件通知通知我部账户岗(xztgzh@xyzq.com.cn)。
②期货账户销户前需先通知我部账户岗(xztgzh@xyzq.com.cn)解绑银期关系。或者可以在管理人服务平台上提交解除三方关联需求,路径为:【运营管理】-【开户及三方挂接】-【三方挂接及解除】-【解除三方关联】;
③部分期权账户的三方关系解除业务可以由经纪商或银行发起,根据经纪商与托管户所在银行不同而定。如遇到无法由经纪商端解除的银衍(期权)三方关系,可通知我部账户岗(xztgzh@xyzq.com.cn)解绑银期关系。或者可以在管理人服务平台上提交解除三方关联需求,路径为:【运营管理】-【开户及三方挂接】-【三方挂接及解除】-【解除三方关联】。
8、托管户销户结息后我部会将剩余尾款分配给投资者,销户尾款会从募集户划付给投资者。
# 注意事项
1、清盘日需确保清盘的产品满足清盘条件:可变现的资产全部变现、变现后的资金需全部转入托管账户;
2、产品清算日起,清盘产品不得进行任何新的投资行为,否则将影响该产品的清盘业务处理;
3、如产品持有部分流通受限的资产(如停牌股票等)无法及时变现,导致一次清盘无法将基金资产清算完毕,则可发起二次清盘;
4、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需在产品清盘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进行产品清盘信息报备,否则协会在后期会持续向管理人推送该产品的定期信息披露待办事项。
# 办理时效
从清算日开始,管理人配合情况下,3-5个工作日左右可完成产品清盘。
# 联系电话与邮箱
95562转6
xzyyfw@xyzq.com.cn
# 相关附件
无
# 9.3 份额折算
# 业务场景
若产品合同约定净值归一条款,管理人可自行决定以哪一日作为基准日进行净值折算。
# 办理流程
登录【运营管理】-【分红、清盘、折算】-【份额折算申请记录】,点击“发起份额折算申请”,选择产品及净值折算的基准日期,提交流程后将由TA和估值进行折算业务处理。
# 注意事项
1、需在基金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中有折算条款。
2、所选日期不能早于申请日当日
# 办理时效
7*24h
# 联系电话与邮箱
95562转6
xzyyfw@xyzq.com.cn
# 相关附件
无
# 9.4 产品费用数据
# 9.4.1 管理费及业绩报酬比例调整
# 业务场景
管理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可以降低或恢复管理费率和业绩报酬计提比例。
# 办理流程
【降低费率】
1、访问路径:【费用中心】-【费用调整申请】-【发起费用调整申请】;
2、选择“产品名称”、“费用类型”、“新费率”、“生效日期”后生成申请单模板用印后上传申请单点击【发起流程】;
3、如调整费用类型为“管理费”,可选择从生效日开始调低或区间日期调低。
【恢复费率】
1、访问路径:【费用中心】-【费用调整申请】-【发起费用恢复申请】;
2、选择“产品名称”、“费用类型”、“新费率”、“生效日期”后生成申请单模板用印后上传申请单点击【发起流程】;
3、如费用类型为“业绩报酬计提比例”,需要填入“原费率”。
4、但恢复的费率不得高于合同或补充协议(如有)约定的计提比例。
# 注意事项
1、调整管理费率当天14点前发起申请则记账日期为上一工作日,否则为当天。
2、如此前的调低说明未明确管理人单方面可恢复,则恢复流程会被驳回;如申请被驳回请到“业务办理-待办事项”查看处理。
3、该菜单业绩报酬计提比例调整申请是针对产品层面,最早生效日可选下一交易日;
# 办理时效
7*24h
# 联系电话与邮箱
95562转6
xzyyfw@xyzq.com.cn
# 相关附件
可于菜单页直接下载
# 9.4.2 费用数据查询
# 业务场景
费用数据查询功能为管理人提供基金各费用项下的明细及汇总数据,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运营服务费、增值税、附加税、销售/客户服务费、业绩报酬。
# 办理流程
登陆管理人服务平台首页选择索引列【费用中心】—【费用数据查询】进入查询界面:
【各费用总额查询】
1、查询选择
(1)查询周期:根据需要查询费用明细的频率,选择“日、月、季、年”;
(2)费用类型:根据需要查看的具体费用选择,可以勾选多个费用;
(3)选择查询区间:选择需要查询费用明细的区间段;
(4)导出数据:在查询结果界面,可下载EXCEL、WORD、PDF格式。
2、数据说明
(1)计提金额:费用查询区间产品已计提的金额;
(2)期末已计提未支付余额:为查询周期期末已计提未支付的余额;
(3)费用重算:如费用数据统计有误,可通过此按钮进行费用重算。
【按销售商管理费/客户服务费分成查询】
1、查询选择
(1)选择产品名称
(2)选择费用类型:管理费/客户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可单选或多选;
(3)选择销售商:可单选任一销售商,全选则展示该产品当前已关联的所有销售商数据;
(4)选择计费周期及计费区间:可选日、月、季、年,选定周期后需选择具体计费区间。例如管理人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计费、付费频率查询费用数据。
2、数据说明
(1)总计费金额:某一计费区间段内,某一计费类型的总费用金额;
(2)机构客户费用金额:对某一销售机构存量客户的全部份额按合同条款计算的费用金额;
(3)归属机构分成金额:对机构客户费用金额按代销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计算管理人应分给销售机构的金额;
(4)计费频率:依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某一费用的频率.当界面选择的查询频率与合同约定的支付频率一致时,管理人可选择对应的数据记录,对已支付的费用做标记。
【按投资者管理费/客户服务费分成查询】
1、查询选择:与销售商费用分成一致
2、数据说明
(1)管理费总金额:相同的计费区间管理费金额一致。如按日查询,则管理费金额为该产品当日应计提的总金额(不分销售商);
(2)个人管理费计算金额:某一投资者某一笔份额按选择的计费区间应计提的费用金额;
(3)归属机构管理费分成金额:对某一投资者某一笔份额计提的费用金额,按照销售协议分成条款比例,计算管理人应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分成金额;若金额为0,表示全部归管理人所有;
(4)销售/客户服务费总金额:查询的费用区间内,该产品销售服务费/客户服务费产生的总金额;
(5)销售/客户服务费归属机构分成金额:按照代销协议约定,销售机构存量客户产生的费用金额中,应分给销售机构的金额。
【交易费及业绩报酬分成查询】
1、查询选择
(1)选择产品名称;
(2)选择销售机构:可单选任一销售商,全选则展示该产品当前已关联的所有销售商数据;
(3)选择业务类型:不选择具体业务类型则显示统计所有类型业绩报酬,不同业务类型会有不同费用,成立(交易费)、申购(交易费)、赎回(交易费、业绩报酬等)、分红(业绩报酬)、清盘(业绩报酬)、固定业绩报酬,可单选或多选;
(4)选择客户名称:不选显示全部投资者;
(5)选择计费周期及计费区间:可选日、月、季、年,选定周期后需选择具体的计费区间,按日查询则为明细数据。
2、数据说明
(1)总交易费:按计费区间、销售机构、客户显示的交易费总金额;
(2)交易费归代销机构:按代销协议约定交易费是否与代销机构进行分成及分成比例计算;
(3)交易费归基金资产:按照合同约定,归基金资产部分的交易费管理人不能减免计入基金资产;
(4)业绩报酬归代销机构:按代销协议约定交易费是否与代销机构进行分成及分成比例计算;
(5)业绩报酬归投资顾问:按协议约定归投资顾问的业绩报酬金额;
(6)是否支持交易费分成:若代销协议中交易费分成条款我司系统不支持试算,则显示否;
(7)是否支持业绩报酬分成:若代销协议中业绩报酬分成条款我司系统不支持试算,则显示否。
【数据下载】
可选中需要下载的数据,点击图表左上角的EXCEL图标即可下载。
【数据更新】
费用分成数据会在每月第四个交易日前于平台更新。
# 注意事项
1、平台查询的历史分成数据可能因返账等其他原因,与以往管理人收到、并支付的费用数据不一致,以已支付的数据为准,平台数据仅供参考。
2、若费用金额与管理人/销售机构计算的费用不完全一致,可能是由于尾差分摊造成,该情况下分成金额可能有尾数偏差,请知悉。
# 办理时效
7*24小时支持管理人服务平台线上查阅及下载
# 联系电话与邮箱
95562转6
xzyyfw@xyzq.com.cn
# 相关附件
无
# 9.5 特殊业务申请
# 业务场景
业务大类 | 业务类型 | 业务场景 |
---|---|---|
TA | 关于管理人放弃固定时点业绩报酬计提 | 管理人放弃固定时点业绩报酬计提 |
估值 | 关估值核算和注册登记账务调整说明模板 | 关产品估值核算账务及当日发生的业务进行调整 |
调整单位净值保留位数 | 产品单位净值保留位数更改为4位 | |
调整底层公募基金净值估值 | 产品持有未上市流通的其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按照估值日公布的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进行估值,当日未公布的,以估值日能获取的最新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 |
债券、ABS公允价值估值说明 | 产品持有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尚不存在活跃市场(理由可替换),管理人决定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 |
基金垫付费用说明 | 管理人垫付基金产品费用,后续由基金产品返还给管理人 | |
基金返还垫付费用说明 | 基金产品返还给管理人垫付费用 | |
增值税附加税方案修改的估值调整 | 管理人由小规模纳税人变为一般纳税人,按新税率将少计提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补提计入基金财产 | |
资管产品补提税费 | 管理人修改“证券投资基金定义”和“管理人是否金融机构”特殊认定进行产品账务调整补提税费。 | |
关于管理费费调减的说明(净值超过阈值后收取) | 产品单位净值高于和低于设定阈值,管理费的计提说明 | |
资金清算 | 开具增值税发票申请单 | 管理人因做账、审计等原因,可向我部申请开具两费是我司收取的且已完成支付的托管费、运营服务费增值税发票。 |
场外股权投资先决条件说明(适用于投资协议中存在付款先决条件时的补充说明) | 基金产品进行股权投资时,根据股权投资协议上的约定,提供该份说明材料。 | |
银行间费用自动划付授权委托书 | 已开通银行间交易的产品,可以出具该授权书,我部会根据上清所或中债的缴费通知单进行费用划付,无需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 | |
转托管-债券跨市场转托管申请书(交易所) | 管理人将产品所持有债券从交易所转银行间(中债)。 | |
转托管-银行间债券转托管申请表(中债登) | 管理人将产品所持有债券从银行间(中债)转交易所。 | |
投资人回售申请模板 | 用于银行间投资人回售申请。 | |
质押券置换指令 | 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可对存续期内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 债券借贷的质押券/保证券发起抵押品调整,包括质押券/保证券调增、调减、置换功能。 |
# 办理流程
1、访问路径:【运营管理】-【特殊业务申请】-【特殊业务申请】;
2、选择“业务大类”、“业务类型”、“产品名称”、“联系人姓名”后下载业务模板用印后上传点击【提交】。
# 办理时效
提交流程后,可在本菜单界面查看【处理状态】。
# 联系电话与邮箱
95562转6 xzyyfw@xyzq.com.cn
# 相关附件
无